我厅于7月中旬组织对全省17个市及部分县(区)进行了2011年疾控类中央和省财政公共卫生项目及民生工程第一次综合督导。本次督导通报、分市督导报告已通过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分发至各市、县(市、区)卫生局,请各市、县(市、区)卫生局及时从电子公文传输系统下载,并转给所辖疾控中心等项目执行单位,就通报中所涉及的问题,积极做好整改工作。我厅将于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进行第二次综合督导。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