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关于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任期4年的规定,我厅2007年聘任的265名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任期已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规范职业病诊断鉴定行为,提高职业病诊断鉴定效率,方便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2011年7月,我厅组织各市和有关医疗卫生机构推荐安徽省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专家候选人。经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全省共推荐589人为专家候选人。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规定,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市、各单位推荐的专家库专家候选人的资质进行了审核。 经审核,陈葆春等560人符合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专家条件,拟聘为安徽省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专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12年1月30日-2月5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人员资质条件等有异议的,可向我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处反映。各位专家若有工作岗位或职称变动,也请及时告知。联系人:闻永轩联系电话:0551-2998063 0551-2998151(传真)。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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