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012年7月1日0时至7月31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5种33525例。 无甲类传染病发病、死亡报告。 乙类传染病中除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甲型H1N1流感、脊髓灰质炎、钩端螺旋体病、登革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白喉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7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13508例,死亡34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肺结核、病毒性肝炎、痢疾、梅毒、淋病,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7.64%。 丙类传染病中除丝虫病、黑热病、斑疹伤寒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共报告8种20017例,死亡2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6.62%。 夏秋季节,其他感染性腹泻病和痢疾等肠道传染病多发,市民一定要注意食品安全,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吃不洁、变质食物,少吃(或不吃)生冷食品;同时,经蚊虫传播的乙脑(流行性乙型脑炎)、疟疾等疾病仍会发生,防止蚊虫叮咬是减少该类疾病感染的有效措施。 附表:安徽省2012年7月法定甲、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数、死亡数统计 安徽省卫生厅新闻办 2012年8月16日 2012年7月安徽省法定报告甲、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死亡统计
注:1. 病毒性肝炎发病数和死亡数分别为甲肝、乙肝、丙肝、戊肝、未分型肝炎报告发病数和死亡数的合计 2. 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的死亡数据不作为我省传染病死因排位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