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人社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12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各专业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人员考试成绩两年有效。城市基层卫生单位各专业合格标准为55分,农村卫生单位各专业合格标准为50分,城市基层和农村卫生单位低于60分降分通过人员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二、各市、省直各单位合格人员名单随本通知一并下发,考生个人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lindalemus.com//www.lindalemus.com/rencai/)查询成绩。 三、请各市、各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和成绩查询方式;同时尽快整理考试合格人员评审材料,附件中评议表格请组织申报人员按个人申报形式认真输入形成word文档,由所属市或省直单位汇总电子版与申报材料一起于2012年9月28日前报送省卫生厅职称工作办公室(省疾控中心745房间)。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