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紧急通知 规财〔2012〕39号 各市、县卫生局,省直医疗机构: 根据《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卫规财基便函〔2012〕349号)和《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2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2〕106号),现将2012年度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2年9月28 日至10月12日。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2年11月 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各专业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地点:合肥市,具体地址见考生准考证相关信息。 三、报考条件 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且尚未取得《大型医用设备上岗证》或《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的各类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其中医师类专业报考者须持有《医师执业证书》,持《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报考医师类专业。上述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毕业前的实习和见习时间不得计算在内。 四、考评专业及代码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lindalemus.com//www.lindalemus.com/rencai/),在网上准确填写《2012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报名表》。报考专业必须与本人从事的专业一致,网上提交信息工作截止后不得修改。医师类专业报考者网上报名表里要填写医师执业证书编码(备注: 15位数字)。在外进修的人员必须在原单位报名。 (二)材料报审。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直接使用A4纸打印报名表,报名表需经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盖章后与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军官证)复印件一并快递至安徽省医学会,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5日,以快件邮戳日期为准。报考医师类者须同时提交《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2012年11月6日至11月17日。 六、考评注意事项 (一)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11月 17日按照准考证上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自带考试用品(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凭个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准时进入考场。 (二)考生网上查询成绩时间为考评结束后2个月。 (三)考评成绩合格者凭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具体领取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四)本次考评免交报名费和考评费。 附件:2012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报名表 厅规财处联系人:杨国钰 电话:0551-2998025 省医学会联系人:刘涛 程树玲 电话(传真):0551-2829118
厅规划财务处 2012年9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