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012年9月1日0时至9月30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6种21822例。 乙类传染病中除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脊髓灰质炎、钩端螺旋体病、登革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出血热、白喉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7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11611例,死亡36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肺结核、病毒性肝炎、痢疾、梅毒、淋病,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8.28%。 丙类传染病中除丝虫病、黑热病、包虫病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共报告8种10209例,死亡1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4.64%。 秋季,早、晚温差较大,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易发,提醒市民及时增、减衣物,适当进行体育锻炼,以减少该类疾病的发生。 附表:安徽省2012年9月法定甲、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数、死亡数统计 安徽省卫生厅新闻办 2012年10月21日 2012年9月安徽省法定报告甲、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死亡统计
注:1. 病毒性肝炎发病数和死亡数分别为甲肝、乙肝、丙肝、戊肝、未分型肝炎报告发病数和死亡数的合计 2. 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的死亡数据不作为我省传染病死因排位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