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发局,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卫生局(药监局)组织带领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全面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置了重大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切实做好事故灾难、公共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近70起全市重大公共活动卫生应急保障任务,为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为表彰先进,引导全市医疗卫生单位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卫生应急工作,经研究决定,特授予瑶海区卫生局、蜀山区卫生局、合肥市一院、合肥市二院、合肥市三院、合肥市卫生监督所、合肥市疾控中心、合肥市急救中心为2011年度“全市卫生应急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通报表彰。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