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卫生应急工作按照“讲大局,强责任,提能力,抓落实”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全市公共卫生安全为已任,全面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重大公共活动卫生应急保障工作职能,通过开展卫生应急大练兵活动、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和“信息化建设年”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增强卫生应急能力,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效能。
一、妥善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依法、科学、规范、快速、有效处置重大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依据卫生部、卫生厅文件要求和《预案》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范围,按照《合肥市卫生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及时组织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认真落实《合肥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切实履行医疗机构在应对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援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三、完成重大公共活动卫生应急保障任务
修订完善《合肥市重大公共活动卫生应急保障工作预案》。按照上级要求,卫生监督机构、急救中心、综合医院及时抽派医务人员和卫生监督员,认真负责地完成全市重大公共活动卫生应急保障工作任务。
四、建设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上半年度在市疾控中心建设完成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实现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应急医疗救治、重大公共活动卫生保障、“12320”公共卫生热线和卫生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化。
五、建设全市120信息化指挥调度体系
建设覆盖全市城乡的“120”院前急救统一调度指挥体系,实现全市范围“120”呼叫信息并网统一调度。对市“120”调度指挥平台信息化升级改造,每个县(市)装备建设2-4个信息化急救分站,对县级救护分站的40辆救护车进行信息化装备,实现全市“120”调度指挥、救护管理、救护车运行信息化。
六、开展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
按照《合肥市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县(市、区)考核评估标准》,在全市开展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力争获得全国、全省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殊荣,使我市卫生应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七、开展卫生应急大练兵活动
以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战效能为目的,以演练、培训、竞赛、考核为主要活动形式,在全市卫生系统广泛开展应急大练兵活动。
举办卫生应急演练。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分别组织开展一次突发事件处置卫生应急演练。市疾控中心组织开展全市疾控系统突发公卫事件应急处置考核演练。积极参加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应急医疗救援演练。
加强应急技能培训。组织举办全市卫生应急管理培训班。对全市卫生应急工作人员开展市卫生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平台使用培训。对全市“120”急救分站工作人员开展“120”统一调度指挥信息系统技能培训。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医疗卫生机构适时开展卫生应急业务技能培训。
八、修订完善卫生应急预案
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对《合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5部卫生应急预案修订增编。结合市卫生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对全市各类医疗卫生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整理、修订、汇编,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九、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
调整成立合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家组和应急医疗救治专家组。组建市级应急医疗救治专业队,市属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分别成立一支由相关专家组成的应急医疗救援队,承担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救治任务。加强卫生应急小分队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应急小分队在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十、做好救灾防病工作准备
认真落实救灾防病工作措施,做好应对洪涝、台风、雨雪冰冻等灾害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等卫生应急准备,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及时启动《合肥市救灾防病预案》,全力做好疫情监测、疫点处理、患者救治等卫生防病治病工作。
十一、强化疾控机构应急处置能力
认真落实《合肥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切实履行疾控中心承担的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管理、卫生学调查、检测、处理及卫生应急宣传等预防和控制工作职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到及时、科学、有效的处置。适时组织开展培训、演练、竞赛等应急工作和活动。继续加强对县、区疾控中心应急工作指导。巩固我市疾控机构几年来在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应急处置机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
十二、做好卫生监督机构应急工作
认真落实《合肥市卫生监督机构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建立责任明确、程序明晰、制度完善的卫生监督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认真做好重大公共活动卫生监督保障工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全面完成各项重大公共活动卫生监督保障任务。
十三、加强对“120”医疗急救工作的指导
指导市急救中心全面做好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强化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职能,做好全市应急医疗救治工作的信息调查报告管理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指导。组织指导做好全市重大公共活动“120”医疗急救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全市“120”统一调度指挥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120”院前急救能力和工作质量。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卫生应急工作任务
积极完成省卫生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与省、市组织的各类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积极完成市卫生局(药监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