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信息化支撑和保障作用,建立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为核心的覆盖全市范围内主要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全市卫生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以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业务协同,根据《合肥市2010年基于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门诊统筹管理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在我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医院信息系统与合肥市卫生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平台)联网通知如下:
一、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范要求,采用统一的接口联网方式进行联网。合肥市卫生局信息中心负责市级平台的建设工作,负责提供相关接口文档,做好联网的解释与协调工作。
二、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通过网络定时向市级平台上传医疗行为数据,并可从市级平台下载就诊病人的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实现卫生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实时更新。
三、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应积极改造本院信息系统,并按照计划,分批与市级平台实现联网。首批联网的医院为:市一院、市二院、市三院、市精神病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传染病院、市口腔医院。
四、首批联网的医院必须按照要求,在2012年6月底前完成联网工作,2012年7月1日起通过联网上传数据。
五、各医院联网的网络租赁费、接口改造费等相关费用由各医院自行承担,首批联网单位的数据采集前置服务器由市卫生局统一配发。
六、各医疗机构需高度重视此项联网工作,各单位应有专门领导负责,专门部门实施,确保联网工作顺利开展。
七、首批联网的医院在2012年6月1日前将此项工作具体联系人名单报至市卫生局办公室。联系人:王瑞,联系电话: 3537650。
八、各县(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入各县(市)卫生信息平台,通过县级平台向市级平台上传数据。各县(市)卫生局负责县级卫生信息平台与市级平台联网,并按省卫生厅规定的接口规范上传数据。
附件:联网工作联系人登记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联网工作联系人登记表
姓名 | 职务 | 固话 | 手机 | 电子邮箱 | |
主题词:卫生 信息化△ 通知
抄送:省卫生厅。
合肥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2年5月29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