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
为做好局机关工作人员2008年度考核工作,正确评价局机关工作人员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及德才表现情况。现根据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合肥市人事局《关于2008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局机关实际,制定考核工作实施办法,具体事项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局机关(含事业机构)在编在岗的全体工作人员(局领导班子成员除外)。其中,选派干部、窗口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由市选派办和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考核并确定等次。2008年度退休同志参加考核,不参加述职,不被评议,直接确定为称职等次。
二、考核内容
考核以考核对象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项内容,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具体内容依据工作人员的职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确定。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方式
1、述职:机关各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含兼职人员)在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大会上进行述职,其他人员在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大会上述职。
2、民主测评:按照德、能、勤、绩、廉对测评对象进行民主测评,综合评价。
四、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2008年局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采取个人总结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书面述职、会议民主测评、考核领导小组审核考核等次,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分管局领导和处室负责人签署考核意见等程序进行。
1、2月23日前,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以书面形式,将个人年度考核述职报告和《年度考核登记表》报组织人事处。个人述职报告内容为本年度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重点是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报告时间严格控制在8分钟以内。
2、暂定3月13 日在局8楼会议室召开年度考核大会。上午8:20-11:30机关各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职、民主测评,由局机关全体人员和局属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对被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下午2:30-4:00机关其它工作人员述职测评。
3、根据考核情况,局(办)分管领导对副调研员和分管的处室、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署考核意见。各处室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处室(单位)的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署考核意见。
5、依据民主测评和考核评语意见,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等次。
6、考核等次确定后,考核结果在局机关职工大会上予以通报,其中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在局机关公示3-5天,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的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局考核小组申请复核。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对考核结果的执行。
五、优秀等次名额
根据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合肥市人事局《关于2008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市直各单位2008年年度考核工作按皖组字[2008]2号文件规定执行。经市人事局研究同意,我局年度考核优秀例可按20%确定。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2、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3、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4、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5、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二)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由局(办)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4、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三)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降职后,职务、级别工资按有关规定调整;无职可降的,其级别工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七、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要求
1、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进行 ,由局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组成局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小组组长由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马丛河同志担任。局考核小组负责测评结果的统计、汇总、考核等次建议,并将结果上报局党委。
2、认真做好述职准备,每位考核对象均要根据自己的工作岗位职责,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全年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在考评大会上进行述职。
3、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的人员,不确定考核等次。
4、各处(室)领导要妥善安排好考核期间的工作和其它事务,督促本处(室)工作人员认真撰写年度考核材料,召开考核述职大会时要按时到会,不得请假或缺席。
5、《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应整洁、规范,一律用黑色钢笔或微机打印,不得涂改。为了便于存档,《年度考核登记表》统一使用16开纸,不得添加附页纸。
局组织人事处
二OO九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