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妇社〔2013〕101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各开发区社区事业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一法两纲”,提高全市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保障妇幼民生工程和公共卫生项目全面落实,结合我市2013年妇幼卫生工作要求,提出2013年妇幼卫生工作指标,请各县(市)、区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妇幼卫生指标任务全面完成。
附件:2013年妇幼卫生工作指标任务
合肥市卫生局
2013年4月9日
附件:
2013年妇幼卫生工作指标任务
1、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完成市卫生局下达的任务数,婚检率达到95%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完成市卫生局下达的任务数,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100%。
2、农村妇女“两癌”检查、0-6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按项目方案要求如期完成市卫生局下达的任务。
3、农村育龄妇女增补叶酸、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降消”项目、妇幼卫生监测等妇幼卫生项目各项指标均达到各项目方案规定的要求。
4、《出生医学证明》规范发放率100%。
5、孕产妇死亡率15/10万以下,不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
6、婴儿死亡率7‰以下,并低于本县(市)区2012年指标。
7、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9‰以下,并低于本县(市)区2012年指标。
8、辖区医疗机构剖宫产率低于2012年。
9、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城市≥99%,农村≥98%。
1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
11、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城市≥90%,农村≥85%。
12、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城市≥90%,农村≥85%。
13、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城市≥95%,农村≥90%。
14、早孕检查率城市≥95%,农村≥90%。
15、产后访视率城市≥90%,农村≥85%。
16、新生儿访视率城市≥90%,农村≥85%。
17、婚前健康检查率≥95%。
18、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城市≥93%,农村≥92%。
19、新生儿听力筛查覆盖率城市100%,农村≥80%;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城市≥90%,农村≥80%。
20、产前筛查率城市≥50%,农村≥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