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各区卫生局,市卫生局局直各单位,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根据《马鞍山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工作的通知》(卫办〔2010〕83号)和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工作实施方案》(卫办〔2010〕146号)的要求,现决定开展2010年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考核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2010年12月22日 上午: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局、市中心血站、市妇幼保健医院、花山区卫生局 下午:市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 2. 2010年12月23日 上午:金家庄区卫生局、市中医院、十七冶医院、雨山区卫生局 下午:当涂县人民医院、八六医院、当涂县卫生局 3. 2010年12月24日 上午:市120急救中心、市疾控中心、市卫校、市传染病医院 二、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对照《实施方案》要求,整理汇总相关资料备查。 2.准备书面总结材料5份。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