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各区卫生局,市立医疗集团,局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和各项目执行程序,充分发挥各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经研究决定,对各级财政补助的卫生事业专项资金开展一次全面督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2010年市级以上财政安排的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督查省级以上财政安排的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二、督查内容 督查上述各项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设置专户或专账核算;是否按各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至各项目实施单位;是否按规定使用资金;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三、督查方式 通过听取汇报、核查资料等方式 四、督查时间 2011年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县、区卫生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对照督查内容立即开展自查,并做好自查总结,于2011年2月14日前将自查总结和“2010年省以上财政补助我市卫生项目经费及工作进展明细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一并报送至市卫生局规财科,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规财科邮箱,邮箱地址:wsjjck@hotmail。com。 附件:2010年省以上财政补助我市卫生项目经费及工作进展明细表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日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