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爱卫〔2012〕2号 各县区、马钢、十七冶公司爱卫会,市直有关单位: 2011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以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目标,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在环境卫生整治、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农村改水改厕、卫生先进单位创建以及日常爱国卫生管理中都取得新成效,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被全国爱卫会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城市。在全年爱国卫生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为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做出了积极贡献。经研究决定,市爱卫会对2011年度爱国卫生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芮仕洋(市委宣传部)、陈光玉、胡勇(军分区)、陶士奇、徐志明(马钢公司)、陶金明、单冬(十七冶公司)、王徽(市商务局)、陈远松(市市容局)、杨梅(市公安局)、王玫(市交运局)、刘运达(市文明办)、张磊(市文化委)、陈有根(市环保局)、马辉(市食药监局)、周静(市监察局)、李川梅(市财政局)、朱明(市农委)、孙艳(市直机关工委)、刘丹文(市住建委)、杨阳(市教育局)、孙家金(市工商局)、谢学军(市卫生局)、田丰(团市委)、李安丰(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操奇谋(市中心血站)、邓怀玉(市疾控中心)、江小青(市紧急救援中心)、陈凯(市健康教育中心)、张跃玉(市消杀灭研究服务所)、王久龙、朱友玲(花山区)、俞能妹、范静静(金家庄区)、钱德永、张敏伟(雨山区)、陶继模(当涂县)、吴孟军(市开发区)。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在今后的爱国卫生工作中继续当好表率,为马鞍山市国家卫生城市添光增彩,为保障群众健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