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市级各医院,三医大各附院、驻渝部队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等三个技术文件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8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加强对《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和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导管相关血流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和《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等三个文件的全员培训,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落实各级各部门人员工作职责,把各项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到实处。
二、各区县卫生局要把《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和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导管相关血流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和《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等三个文件的要求纳入医疗质量管理,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狠抓落实。
三、市卫生局将委托市医院感染控制中心适时举办贯彻落实《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和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导管相关血流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和《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等相关文件培训班(或研讨会),并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等级医院评审、医疗质量万里行等活动的督导检查,以确保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