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医〔2011〕127号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发局,各市级医院,三医大各附院、解放军三二四医院、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各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
为继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进一步指导各医院做好相关临床路径试点工作,根据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整体部署,卫生部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耳鼻咽喉科专业11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耳鼻咽喉科专业11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3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的临床路径,推进临床路径管理相关工作。有关问题和建议及时上报我局医政处。
联系人:李小兵,联系电话:67794884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