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医〔2011〕124号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会发展局,市级各医疗机构,第三军医大学各附院、解放军三二四医院、武警重庆总队医院,大型厂矿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为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巩固和扩大对口支援工作的成果,切实提高我市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1〕3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行政部门、各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与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基层医院能力建设和等级医院评审相结合,充分发挥项目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作用,完善工作制度和沟通协调机制,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严格执行卫生部提出的公示医务人员支农信息制度、派驻医务人员考勤制度、信息报送和查询制度;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探索改进措施。我局将对各各区县(自治县)、各市级医疗机构“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工作中有何问题或意见建议,请及时联系我局医政处。
联系人:李小兵
联系电话:67794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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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