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全在线
卫生部直属 | 浙江 | 河南 | 广东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山西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福建 | 湖北 | 广西
贵州 | 云南 | 四川 | 陕西 | 重庆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新疆兵团 | 辽宁 | 吉林 | 海南 | 西藏 | 黑龙江 | 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重庆卫生人才网 > 正文:重庆人才网: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院务公开示范点”名单的通知
    

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院务公开示范点”名单的通知

来源:重庆卫生信息网 更新:2013-7-1 中国卫生人才网
重庆人才网:转发卫生部办公厅有关公布第二批“全国院务公开示范点”名单的公告:渝卫医〔2011〕157号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发局,各市级医院,三医大各附院、解放军三二四医院、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各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院务公开示范点”名单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86号)转发给你们,提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示范点”医院要在以往的基础上,继续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不断深化院务公开。同时,要注重

渝卫医〔2011〕157号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发局,各市级医院,三医大各附院、解放军三二四医院、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各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院务公开示范点”名单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86号)转发给你们,提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示范点”医院要在以往的基础上,继续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不断深化院务公开。同时,要注重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积极推广先进经验,提升院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各区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要做好院务工作,要认真学习借鉴“示范点”的经验和做法,按照院务公开的基本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拓宽公开领域,拓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

   三、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要加强宣传,推广“示范点”的先进经验, 引导各医疗机构认真做好院务公开工作同时加强对“示范点”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其能够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我局将不定期对“示范点”的院务公开工作进行抽查,以加强对“示范点”的监管,进一步促进院务公开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