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考办〔2008〕12号
关于做好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
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报名点: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人发〔2008〕153号)及《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08〕 86号)精神,今年10月11日、12日将对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专门增加一次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为保证考试考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2008年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二)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三)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用考生个人网上预报名方式。各地考生自8月12日9时起,至8月24日17时截止,可登录重庆卫生人才网(www.cqwsrc。com)、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见附件)。
三、报名点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考生须持《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两份)及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于8月21日至26日到报名点办理确认手续。报名点工作人员确认考生报名信息后,必须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并由考生确认签字。未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预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信息。
各报名点于8月29日前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相关信息及材料送相应考点。
四、考点审核时间
考点于8月27日至8月31日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并于8月31日前将审核通过的信息上传考区。
五、考区审核时间
考区于8月31日至9月7日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安排考生座位须在9月10日前完成。
(二)准考证打印。2008年9月25日至10月10日,考生可登录重庆卫生人才网(www.cqwsrc。com)或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打印准考证;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采用“批量打印”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
附件: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