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2]7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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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关于出生医学证明更正问题 尊敬的领导: 我家孩子于今年3月出生,我老公为了请陪产假,当时很仓促的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孩子名字就随便一填。我想在上户口的时候更正孩子的名字,请问我该怎么办? 今天我去当地派出所问过,民警告诉我,需要到孩子出生的医院更改出生证明上面的名字,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然后去他们那里上户口。我想请问这样做是正确的程序吗?如果不是,那我应该如何正确更改孩子的姓名?可不可以将这份出生医学证明作废重新办理,或者请接生的医院出具证明? 为这事,我实在很焦虑,请领导解答!多谢!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小杨您好,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规定,现对你所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1.我市出生医学证明实行机打签发,不能更改内容。 2.您可持户口登记机关出据的因新生儿姓名不能进行出生登记而需变更新生儿姓名的证明材料和原《出生医学证明》,到原签发机构换发。 |
发布时间: | 2012-06-04 09:50:41 |
监评信息: | 【评定等次】良【监评员编号】1011【评定时间】2012-06-11 15:3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