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2]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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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关于专业限制的考试资格 尊敬的重庆市卫生局领导: 您好!我是一名普通的国家公务人员,有一个关于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考试资格的问题想向您咨询一下:我的爱人是一名护士,她读的专业是五年全日制高级护理专业。2011年秀山县人民医院进行了两次编制人员招录考试,其中包括招聘护士。第一次的时候高级护理专业可以报考护士职位;第二次的时候就说是因为秀山县卫生局进行了专业限制,高级护理专业的就不能报考了,而其他非全日制的例如护理、护理学等专业却能报考护士职位。今年又听说秀山县人民医院将要进行考试招聘编制人员,我担心我爱人的专业又被限制无法报考护士职位,从而失去考试机会,所以就此问题像您咨询一下我爱人所读的五年全日制“高级护理”专业(大专)是否具有报考事业单位编制护士的资格。诚望领导于百忙中予以解惑,不胜感谢!!!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王和平同志: 你好!你于2012年6月8日在渝卫生信箱[2012]858号中反映2012年秀山县卫生事业单位公招专业问题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现行人事管理体制,各区县卫生事业单位的公招考试由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和区县卫生局共同负责,建议你向秀山县人力社保局和卫生局咨询。 在事业单位公招中,专业问题是考生咨询最多的问题之一,目前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公招简章中已明确规定:关于专业要求,凡符合学历要求,同一学历层次同一专业因学历类别不同而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在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公招中,只要学历层次符合要求,高级护理专业是符合护理学专业要求的。 二0已二年六月十四日 |
发布时间: | 2012-06-15 10:13:30 |
监评信息: | 【评定等次】良【监评员编号】1022【评定时间】2012-06-29 21:53: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