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全在线
卫生部直属 | 浙江 | 河南 | 广东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山西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福建 | 湖北 | 广西
贵州 | 云南 | 四川 | 陕西 | 重庆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新疆兵团 | 辽宁 | 吉林 | 海南 | 西藏 | 黑龙江 | 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重庆卫生人才网 > 正文:重庆卫生考试网: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问题咨询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问题咨询

重庆卫生考试网: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问题咨询:邮件字号:渝卫生信箱[2012]1473 发布单位:市卫生局来信内容: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问题咨询重庆市卫生局 您好,我是华润三九医药深圳九新药业有限公司,关于贵局于2012年7月31日印发的《重庆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2 年版)》(渝卫医 [2012] 150号)文件,有如下问题咨询:1、目录内的药品名称,是否是指药物的“有效成分”?2、目录中“非限制使用级”药物包含“
邮件字号: 渝卫生信箱[2012]1473
发布单位:
市卫生局
来信内容: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问题咨询
重庆市卫生局
您好,我是华润三九医药深圳九新药业有限公司,关于贵局于2012年7月31日印发的《重庆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2 年版)》(渝卫医 [2012] 150号)文件,有如下问题咨询:
1、目录内的药品名称,是否是指药物的“有效成分”?
2、目录中“非限制使用级”药物包含“头孢唑林”,我公司生产的“五水头孢唑林钠”在SFDA颁发的批件、质量标准及说明书均标明“五水头孢唑林钠”的 [规格] “按头孢唑林计算”。请问“五水头孢唑林钠”是否应包含在目录内,按“头孢唑林”作为非限制级别药物管理?

深圳九新药业有限公司
办理单位: 市卫生局
办理结果: 华润三九医药深圳九新药业有限公司:
贵公司给渝卫生信箱【2012】1473号来信已收悉,我局于2012年7月31日印发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对抗菌药物实行了分级管理。将《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五水头孢唑啉纳入分级管理目录,按头孢唑啉管理,不单独列出。
此复
2012年10月16日
发布时间:
2012-10-17 17:29:06
监评信息: 【评定等次】良【监评员编号】1011【评定时间】2012-10-17 19:03:58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