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2]1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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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每人支持1分钱 根治食品安全隐患”——食品卫生整治建议 “每人支持1分钱 根治食品安全隐患”——食品卫生整治建议 目前食品卫生监管方面还缺乏根本、有效的监管机制,再多的监管人员和摄像头也无法监控到食品生产、流通的每一个环节,在利益的驱使下,老板们总能找到对策,事关民众的饮食安全问题能找到解决方案吗?神九都送上天了,相信咱们一定能找到系统、有效的解决办法! 这里提供一计,希望能为监管部门提供参考: 让参与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员工或其他知情者也可能成监督者、举报者!让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老板惶恐不安! 以政府名义,发动全市人民举报生产、销售问题食品的相关信息,对于举报成功的市民一次性给予30万元人民币奖励(按照重庆3000万人口,每人奖励1分钱计算),特别要发动那些参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员工或其他相关知情者来举报! 对举报人的保护 1、 以政府名义承诺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对外只公布案件本身和奖励兑现与否 2、 若举报者为参与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员工,则对该员工不予追究法律责任,奖励照样兑现(若该员工涉及重大刑事犯罪则另当别论,如致人严重伤残、死亡,但不影响奖励兑现,处罚时还可考虑从轻) 奖励事件的定性 1、 所举报产品属于食用类 2、 该产品属于公众消费品,流向了超市、商场、农贸市场或其他商业门店 3、 该产品正在生产、运输或销售中 4、 成功破案 获奖者认定 1、 举报人直接提供了证据并使案件成功破获 2、 举报人提供了信息、线索协助监察部门成功破案 3、 时间优先原则:最先提供破案信息的举报人获奖(信息接收部门需建立良好的信息接收系统) 4、 对于同一个案件,根据实际情况,最多可以同时奖励3名举报人,即最先举报人30万元,另外两名可分别给予5000—10000元的现金奖励 对违规者的处罚 1、 经济处罚,罚款3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罚款重点指向生产方,对于经济承受能力有限的小作坊、小企业该标准可适当降低) 2、 全市通报批评,与该企业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企业一同通报 3、 其他常规处罚 整治方案实施 1、 成立项目组 食品卫生监督部门成立关于“每人支持1分钱 根治食品安全隐患”的项目组,项目组成立后,对该活动做系统、完善的规划,并确立最终执行方案 2、 活动推广 (1)面向市民 充分运用电视、网络、收音机、报纸等媒体平台以及海报、单页做全面深入宣传,力争让活动精神渗透到各个角落,特别要注意对低文化层次人群的宣传,充分发挥各社区、居委会的宣传、动员作用,制作浅显、易懂的海报、单页,在各个居民区张贴、分发。宣传工作应持续3个月以上。 (2)面向食品、餐饮企业 各个地区工商及卫生监察部门对当地食品、餐饮相关企业进行该整治活动的宣传 3、 募集奖励基金 在活动宣传期间,召集志愿者或工作人员在主城及区县各个广场、步行街等人流量较大区域举行以“每人支持1分钱 根治食品安全隐患”为主题的大规模募捐活动。 资金募集计划:100——150万元 资金用途:奖励食品安全问题举报人、开展该活动相关费用 资金管理:成立专门管理机构 4、 抓典型,杀一儆百 对于收到的举报信息,相关部门及时立案调查,一旦破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向举报者兑现奖金 5、 活动评估、总结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王启永同志: 您好!您关于“每人支持1分钱,根治食品安全隐患”——食品卫生整治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 食品安全监管历来是我市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历来是各级监管部门的打击重点。仅2011年全年,我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重拳出击,立案查处食品安全行政违法案件4000余起,罚款2000万余元,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00余件。 我市各级各部门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同时,也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动员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工作。2011年,我市部分监管部门和区县尝试建立食品安全工作举报制度,兑现举报奖金3万余元。2012年我市正式出台《重庆市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管理办法(试行)》,设立专项奖励基金,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食品生产经营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强化社会监督,创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再次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参与。 此复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 |
发布时间: | 2012-08-02 12:36:35 |
监评信息: | 【评定等次】良【监评员编号】1022【评定时间】2012-08-06 15:48: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