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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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2011年中医骨伤专业毕业的一名专科医学生,2012年将参加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我目前在重庆市合川区的一家医院上班,但是我的户籍在重庆市巫山县,请问如果我在目前上班的医院开试用证明的话,可不可以去户籍所在地所归属的考点参加执业助理医师的考试?谢谢!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已于2012年3月21日电话告之,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请到单位所在地的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
发布时间: | 2012-04-11 12:4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