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1]7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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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关于补开出生医学证明 我因为留学今年8月去荷兰,当地市政厅要求必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源文件及认证版本。但国内一般1996年以前出生的都没有出生医学证明。因此想问一下能否去医院补开,补开的流程又是怎样,谢谢~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房瑜您好,你所咨询的补开出生医学证明事宜,现回复如下: 如果你是在医院出生,可以到出生医院补开出生医学证明,但不能签发自1996年以来国家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对1996年以前出生人员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无效)。 特此回复。 |
发布时间: | 2011-08-30 16: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