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1]1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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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新桥医院的作法有损部队医院的形象 一是新桥医院晋献春医生在就诊完预约挂号后,继续进行票贩子的“预约”挂号就诊,票贩子收取30元服务费,晋医生收取20元不等(现金)诊断费,均无发票。票贩子与出面登记的护士又勾结,只要再交钱可将排号提前,病人及家属意见很大,发生了不少争执,场面很混乱。二是中药房抓中药场面也混乱,不依轮子抓药(即先到先抓,后到后抓),让先到的排到最后,后到的还把药抓走了。且抓出的中药还要自己装袋子,这种情况还是第一次遇到,不会是新桥医院的创新之举吧!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程莅: 您好! 收悉您所反映的新桥医院的相关问题。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附属新桥医院是部队所属医院,根据我国的相关情况我局作为地方行政机关对其没有管辖权。您可以将您所遇到的问题直接反映给其主管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由其为您解决。 感谢您对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重庆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
发布时间: | 2011-10-19 10:0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