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1]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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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赤脚医生的养老补助 尊敬的领导: 您们好 我是重庆是开县长沙镇双河村8组的赤脚医生,(原长沙镇黄石村9组)生于1957年9月7日,高中学历 其工作简历如下: 1975年建立合作医疗,由桂丽华一人负责,由于实际工作的需要,需要2-3人,故响应党的号召,为农村卫生防疫做出一份贡献,所以1977年参加农村合作医疗。 1980年桂丽华退出,就由我负责,1987年建立村卫生站,任命我为站长全面负责(建站书一直由我保管),谢菊山负责妇幼保健,由于本人搞防疫工作成绩突出,故在2002年长沙镇中心卫生院特颁发荣誉证书。 可是就在2002年下半年,长沙镇中心卫生院的副院长孙军,无故没给我注册,没给我上报名册,曾经多次找到他,他却以各种理由推卸,在2001时他说,年老的无须大专文品,现在又要大专文品,又说工龄不长,当把建站书给他看时,他又说建站书没写名字,(想一想,一个单位的名称怎能写上私人的名字),中途又把材料交给他,至今仍无音讯, 现在由于年老体衰,妻子多病,女儿又在上大学,家庭负担较重,关于长沙镇中心卫生院孙军的这种做法实在是令为农村防疫做出贡献的同志心寒。就算从1977年到2002年也有25年的工龄,如果按辞退的话,也要给补偿金,按离休算,也应该有资格,可是关于我们的待遇问题至今没有说法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桂珍开 2011-8-6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已经通过电话与该来信人联系,向其宣传了现有的与其有关的政策,其咨询的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和相关的新的政策也正在制定中。该来信人对此表示满意。 重庆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
发布时间: | 2011-09-01 17:32:31 |
监评信息: | 【评定等次】中【监评员编号】1011【评定时间】2011-09-08 10:4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