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1]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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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医疗纠纷投诉 陈兵,男,22岁,2011年8月28日因腹痛到重庆市中医院(重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南桥寺部)外二科住院就诊,由于医生过于自信,草率诊断为阑尾炎,决定于当天下午进行阑尾切除手术。术中发现并非阑尾炎引起疼痛,立即缝合手术切口。 接下来,医生总想找个忽悠病人及家属的借口,以推脱自己草率诊断并进行手术而带来的一切后果。对病人进行了结核、肿瘤、肠镜等多项多次检查,总共花去7000余元,检查结果均令医生大失所望——一切正常。 宗上所诉,由于医生将一般炎症错误地诊断为阑尾炎,是一起典型的医疗事故,给患者陈兵造成极大的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 已向医院医务处多次反映,均以各种事由为借口对患者置之不理。故现特向你处反映,烦请及时介入调查,给患者合法、合理、合情的一个说法,以正医德、医风,改善医患关系,树医疗机构良好形象,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米铭峰: 您好! 收悉您反映的医疗纠纷的相关问题。 我局及时的到市中医院了解,目前您对医院的诊断及处置情况存在较大分歧,先我局已责成医院在近期内与您取得联系,进一步做好解释和沟通的工作,积极的与您协调处理。若仍不能够达成一致,您可按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重庆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
发布时间: | 2011-10-24 15: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