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人社信箱[2011]77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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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转正后,以前的社保金单位就可以不支付吗? 我于2004年招聘到忠县一中心卫生院工作,今年参加重庆乡镇卫生院定向择优招聘考试后录取为正式职工,但是从2004年招聘到今年转正,一直没给我买保险,院领导说如果转正了以前的社保就一笔勾销了。请问这符合政策吗?我该怎么办?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我局已通过电话行来信人就相关政策进行了解释,来信人对我们的回复表示满意,表示不需要其他形式的回复。 |
发布时间: | 2011-10-25 15:30: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