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1]1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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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被院领导剥削 我是重庆医科大学附二院的一名医生,最近获悉卫生局下达的文件要求:每年根据工龄及职称有一定天数的带薪假。我们医院却宣布卫生局的要求是:每年有一定天数的休假,但如果要休假的话就会被扣当月奖金及当年年终奖,而且休假天数仅根据工龄,不包括职称;另外,如果不休假的话,就要求写一份自愿放弃休假的申请。我们都情绪很大,非常愤慨,希望主管单位能根据院领导的这种决定给我们一个公正的答复。 敬候回音!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王刚先生: 你于2011年10月26日来信咨询年休假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规定:工作人员年休假是根据工作年限决定的,你单位根据工龄来确定休假天数在政策上没有错。职工在年休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奖金均不受影响,如果你单位在你休公休假期间,扣发当月奖金和年终奖,可到医院人事处要求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
发布时间: | 2011-11-03 16:53:00 |
监评信息: | 【评定等次】良【监评员编号】1011【评定时间】2011-11-20 21:1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