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1]1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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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卫生资格考试 尊敬的各位领导: 请问重庆市乡镇及其以下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合格标准(即各科均为55分)今年还有这个政策吗?2011年考试成绩在2012年还会继续实行滚动考试吗?谢谢! 考生 2011.10.12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周康凡: 你好! 你于2011.10.12日在我局公开电子信箱中咨询卫生资格考试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我市于2010年开始已不再设置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重庆市地方合格分数线。 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自2003年度起已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做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 |
发布时间: | 2011-12-16 14:54:18 |
监评信息: | 【评定等次】中【监评员编号】1011【评定时间】2011-12-19 21:20: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