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3]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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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艾滋病异地申请药物 疾病控制中心是否医疗卫生机构? 疾病控制中心拒绝非本地户籍人员申请药物治疗是否构成:《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六)推诿、拒绝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其他疾病,或者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未提供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的;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收到来信后,市疾病控制中心与该信的来件人多次联系,均没有联系上。 重庆市抗病毒治疗按照区县进行属地化管理,为便于随访管理,需要治疗的感染者应优先考虑在户籍地治疗。针对非本地户籍者,区县可以根据该感染者是否在当地长期居住以及服药依从性来决定是否适合在本地治疗。如果你的CD4已经符合治疗条件,并有良好意愿坚持在重庆治疗,可以跟当地疾控中心和市疾控中心联系。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68890170 周医生 |
发布时间: | 2013-04-19 10:48: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