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高考考生食宿卫生
安全监管工作的小结
为保证高考期间考生的就餐、住宿卫生安全,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和传染病疫情的发生,我局按照省卫生厅卫电〔2007〕31号通知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强化对考生食宿单位的监管,防控措施到位,确保了考生的食宿卫生安全。现将监管情况小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考生的食宿卫生安全牵涉千家万户,关系到高考工作能否顺利进行,政治性强,责任重大。我局对此高度重视,于5月29日对各考生食宿接待单位以文件的形式印发了高、中考考生就餐单位、住宿单位卫生工作要求,对考生就餐单位从食品原料的采购、加工、贮存、食品留样、餐厅操作间的卫生、餐具消毒、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等方面作出12项要求,对考生住宿单位从一般管理、客房的卫生、灭蚊剂的使用、杯具的消毒、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等方面作出8项要求,要求考生食宿单位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并逐项加以贯彻落实。
5月30日,我局召开了全体卫生监督人员会议,要求每一位执法人员提高认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并明确分工,实行包片包点,责任到人,局分管领导、卫生监督所负责人随时进行督查。
为加强对考生的管理,我局配合县教育局于6月5日晚召开了学校负责人会议,要求学校对统一食宿的考生进行严格管理,禁止考生随意在街头摊点购买食物,杜绝不卫生行为,值班教师对考生的食宿情况要进行巡查,同时要求学校对卫生监管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发现考生食宿单位存在卫生安全问题,及时向卫生监督所报告。
2、尽职尽责、强化监管
为使各项要求,确实得到贯彻执行,8名卫生监督人员按照职责分工于5月30日对33家接待考生食宿单位及考点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商店、摊点进行监督检查(其中考生集中食宿单位8家、考点周边餐饮单位13家、食品商店8家、摊点4家),对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现场宣讲有关卫生管理规定,提出具体卫生要求,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或禁止接待考生。6月4日,卫生监督所组织执法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1家涉嫌供应考生就餐单位霉变大米的粮店立案查处。6月5日,我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卫生监督所负责人及县教育局负责同志带领有关人员对考生食宿单位的准备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改正,县电视台对此进行了新闻报道。6月5日晚考生进驻,卫生监督人员全部进入工作岗位,对考生每餐食谱进行审查并备案,坚持一日三餐对考生集中食宿单位及考点周边餐饮单位进行现场监督,对食品加工过程全程监管,同时在县疾控中心的配合下,对供考生使用的餐具消毒情况及市政供水的水质进行抽样监测(共抽检餐具38份,合格30份,合格率79%;抽检水样6份,全部合格),发现问题责令立即纠正。监管工作持续到考试结束。
由于组织得力,监管措施到位,高考期间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和传染病疫情,有力地保障了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
二、存在问题与建议
教育行政部门对考生食宿单位未作统一安排,而由学位自定,由于考生逐年增多,县城的食宿接待能力有限,而条件较好的宾馆、酒店考虑经济效益又不愿接待考生,学校只能选择条件差的小旅馆食宿。这些小旅馆有的平时只供旅客住宿,没有食堂,只在接待考生的时候,才临时架起炉灶、雇用人员、外借桌凳,卫生设施缺乏,从业人员卫生习惯差,存在许多卫生安全隐患,给卫生部门的监管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因此,建议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对考生食宿单位统一协调安排,必要时提请县政府安排条件较好的宾馆、酒店接待考生食宿,以利于确保考生的食宿卫生安全。
来安县卫生局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