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卫〔2010〕290号
关于成立来安县卫生系统学习两项法规
领导小组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全面落实(办发〔2010〕5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来安县卫生系统学习两项法规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张松竹
副组长:王 芳、陈 雨、向 红
成 员:陈孝辉、章 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孝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来安县卫生系统学习两项法规制度总负责人为党组书记、局长张松竹,分管责任人为党组成员陈雨,具体落实人为陈孝辉。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