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各中心、乡镇卫生院:
根据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人秘〔2010〕933号)文件精神,现将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资格审核程序及时间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原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 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 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程序
自2010年12月28日起至2011年1月16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lindalemus.com//www.lindalemus.com/rencai/)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必须同时上传照片),并打印《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报名后考生将学历、资格证书、聘任书、执业证书材料原件、考试申报表――→单位经办人员进行初审――→填写《滁州市2011年卫生专业资格考试汇总表》(电子版)――→县卫生局人秘股审核――→市卫生局人事科审核――→审核合格人员签写考生确认表。
(三)时间
为及时统计考生,预留资格审查时间,考生报名尽量提前结束,将报考材料交单位初审。各单位审查后,于1月15前将本单位所有报考人员材料、报名费和《滁州市2011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花名册》(一份)报县卫生局人秘股集中审核,缴费,逾期不在受理报名、审核。汇总表电子版发至:ahfylt@qq。com。
2011年度考试新增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初级(师)和中级两个专业,取消护理初级(士)专业;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暨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将另行通知。
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初审时注意考生报名申报表的填写是否真实、详细(工作单位具体写到县),照片是否符合标准;专业代码、报考科目填写是否准确。并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里签字盖章。
(二)、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及时通知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审查时要掌握报考标准、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
(三)、《滁州市2011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以及相关文件,请从(www.fywsj。gov。cn)公告栏目中下载。各单位考生材料要一人一袋,并在封面填写单位、姓名和报考专业(代码)。
二○一一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