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卫生室建设项目单位:
2010年村卫生室建设用地已落实的项目单位,请于2010年2月26日前将建筑规划许可证办理材料(见附件)上报县卫生局。同时建设用地无法落实的项目单位,按照2010年1月29日召开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会议精神,需提供同意移项申请书,申请书需经当地政府同意并签字盖章。
附件:建筑规划许可证办理材料
1、建筑规划许可证申请表3份;
2、项目单位出具的土地无纠纷承诺书1份;
3、当地土地管理所出具的土地来源证明1份。
二○一○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