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各中心、乡镇卫生院:
为保证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各考点及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
二、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预报名请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lindalemus.com//www.lindalemus.com/rencai/),报名时间:2011年2月25日-3月11日,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2月28日-3月15日。
三、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仍采取纸笔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据市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及时间 | |
专业实务 | 5月21日 | 9:00-11:30 |
实践能力 | 14:00-16:30 |
四、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暂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中规定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执行,即每人每科50元。
五、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及时通知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审查时要掌握报考标准、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
六、考生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必须同时上传照片),并打印《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报名表经单位初审、盖章后,于2011年3月8日前将个人学历、考试申报表、身份证复印件(考生材料要一人一袋)报卫生局人秘股审核、缴费。逾期不在受理报名、审核。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