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各中心、乡镇卫生院:
为了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上报工作,根据省、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凡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各级医疗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职业病防治服务机构,需按要求填报《放射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表》(被监督单位(放射)信息卡.doc),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立即指派专人负责,加强信息的统计,于2011年3月17日前将《放射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表》电子版及纸制表上报至凤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联系人:朱刚,电话:6721707,电子邮箱:fywsjds2008@126。com。
凤阳县卫生局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