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分局:
为了解各地2008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及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情况,经研究定于2009年1月中旬开始对各地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按照《阜阳市2008年城市社区卫生体系建设及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方案》(附件1)内容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将文件、财务凭证等相关材料分门别类,整理归档,以备检查。
二、各地应如实填写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2008年建设经费筹集及分配一览表(附表2)、2008年规范化建设机构的考核情况表(附表3)、2008年社区公共卫生考核得分及经费补助表(附件4),与各地社区卫生服务考核总结一并由考核组带回,电子版于2009年1月22日前发邮件至jfk@ws.fy。cn。
三、检查期间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规定,禁止上酒水和大吃大喝。
附件:阜阳市2008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及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方案
二○○九年一月十三日
阜阳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9年1月13日印发
(共印15份)
附件:
阜阳市2008年城市社区卫生体系建设及政府
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方案
根据民生工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及其配套文件要求,我局定于2009年1月中旬起对全市2008年城市社区卫生体系建设及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进行考核,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时间和人员
1月15日起,市卫生局抽调卫生行政管理、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相关专家组成市级考核组,具体人员名单及分组电话另行通知。
二、考核范围
市级考核组从各地现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列入2008年规范化建设机构中按比例随机抽取。各地应抽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数目、组成见附表1。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1、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民生工程政府责任落实及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情况。具体内容见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办法〉的通知》(卫妇秘〔2008〕375号)。
2、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建设情况。具体考核内容见《安徽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皖卫妇〔2007〕82号)。
四、考核方法
1、市级考核组听取当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汇报,复核县市区(包括开发区)考核过程和结果,查阅相关资料完成政府部分考核。
2、考核组按照各地应查机构数随机抽取待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规范化建设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分别计算平均得分。
3、考核组简单反馈考核情况及下一步建议。
五、考核结果及应用
1、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考核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考核总得分=政府购买服务考核得分×3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复核平均得分×35%+规范化建设机构复核平均得分×35%。
2、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对社区卫生服务认识不到位,不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不符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标准的单位,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提供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资格等相应处罚措施。此次考核中,如发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非法行医、弄虚作假、严重医疗事故等行为,将勒令退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