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阳市护士定期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卫医〔2011〕133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分局,市直医疗卫生机构:
为加强护士执业管理,提高护士队伍基本素质,保证护理质量,根据《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订《阜阳市护士定期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阜阳市护士定期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为加强护士执业管理,提高护士队伍基本素质,保证护理质量,根据《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职责
护士定期考核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护士定期考核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护士定期考核工作,市卫生局成立护士定期考核领导小组(附件);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卫生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组织落实本辖区或本单位护士定期考核工作。
(二)护士定期考核机构承担医疗卫生单位护士定期考核的集中培训项目申报、培训任务和考核任务。
(三)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对护士工作成绩考核、职业道德评定工作,负责护士技术职称任期内指定考核项目的申报工作。
(四)各县区卫生局制定护士定期考核方案,成立护士定期考核组织,指定护士定期考核机构,负责护士定期考核日常管理,按时向市卫生局上报定期考核工作情况。
各县市区指定辖区定期考核机构(原则上设在县级综合性医院),并报市卫生局、市护理学会备案。
二、考核机构及分工
市护理学会其主要职责:负责落实护士省级集中培训项目的申报、市级集中项目的认定与实施,并受市卫生局委托对全市护士定期考核工作进行评价、复核、评定。
根据各医院实际,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指定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为市级护士定期考核机构,负责本单位护士定期考核工作。其中,市人民医院负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护士定期考核工作。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市直其他非定点考核机构的护士定期考核工作。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护士定期考核工作由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局负责。市卫生局、市护理学会将定期、不定期督导各地考核工作开展情况。
三、考核对象及管理
在我市医疗、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已经注册并正在执业的护士为考核对象。
按照分层次管理的原则,晋级护理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的定期考核工作由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具体负责,其他护士的定期考核由护士本人所在执业机构和定期考核机构共同组织实施。
四、考核时间及安排
护士定期考核分为两部分:年度考评和护士技术职称任期内完成指定项目考评。年度考评每年2月份进行,5月结束。护士技术职称任期内完成指定项目考评每五年为一个周期。
五、考核内容及程序
护士年度考评内容包括工作成绩考核、职业道德评定和“三基”水平测试三部分。工作成绩考核与职业道德评定由护士所在医疗机构组织实施,“三基”水平测试由考核机构统一实施,每年开展1-2次,考核机构将测试结果反馈给护士所在执业机构。各医疗卫生机构每年2月底前,按照方案对本单位注册护士进行考核,填写《护士定期考核表》两份报指定考核机构。考核机构对考核结论核准后,将《护士定期考核表》于一份返回护士执业机构留存,一份存入护士定期考核档案,并于次年5月15日前将所承担的护士年度考评结果和护士执业记录情况汇总后报市卫生局。
护士执业记录包括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良好记录指护士受到本单位、本系统及其以上的表彰、奖励及完成本机构所属卫生行政部门指令任务的情况;护士执业不良记录指护士因违反《护士条例》或其他卫生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处分的情况。《护士执业记录表》由护士执业机构填写,一份留存,一份随《护士定期考核表》报护士定期考核机构复核。
护士技术职称任期内完成指定项目考评,由护士每年12月底前向所在执业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执业机构收集汇总后,随《护士定期考核表》一并报护士定期考核机构进行考评。定期考核机构对护士提交的材料进行考核,将考核情况记录入《护士定期考核表》,材料原件返还护士执业机构,复印件存入护士定期考核档案。护士技术职称任期内完成指定考核项目且合格后,由护士定期考核机构发给合格证书,并于次年5月15日前将当年护士完成技术职称任期内指定项目考核情况汇总报市卫生局。
根据医疗机构功能及性质,除省厅《实施细则》规定的部分护理岗位外,我市采供血机构、门诊部、医务室、诊所、计生服务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及50岁以上的护士夜班数不作规定。但一级以上医院的护士晋升高一级护理技术职称时仍需完成既定夜班轮值数。
六、集中培训及管理
护士集中培训是依据护理岗位的工作职能和所需业务技术水平的要求,集中时段对护士实行分层次、分类别的知识、技能培训。
护士集中培训工作由各考核机构组织落实,开展护士集中培训工作的医疗机构需于每年11月底将次年拟开展的培训项目上报市护理学会,经审核合格后报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 各项目实施单位应妥善保管集中培训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七、考核结果
护士定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执业道德、业务水平考核中任一项不合格以及发生不良行为记录者即为不合格。
各考核机构在考核结束30日内,将《护士定期考核表》及考核结果反馈至被考核护士执业所在机构。
护士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考核组织提出复核申请,同时提交单位证明和相关资料。考核组织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内对护士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同时书面通知护士本人。
护士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护士定期考核组织对其进行考核,合格者报请注册机关允许其继续执业,不合格者,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护士执业证书》。
护士定期考核年度考评结果作为聘用高一级护士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考核合格者方可聘用。
八、有关说明
1.本方案未涉及的其他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2.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阜阳市护士定期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吴荣涛 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严 伟 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亚洲 市卫生局副局长
陈丽华 市卫生局纪检组长
成 员:李卫卫 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陈怀勤 市卫生局中医科科长
管海新 市卫生局人事科科长
陈典炳 市卫生局科教科负责人
刘纯光 市卫生局监察室主任
李 超 市卫生局医政科副科长
高彬彬 市卫生局监察室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医政科,李卫卫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 :
1、负责制定护士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2、指导、组织、评价护士定期考核工作;
3、对考核机构及医疗机构实施的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