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编印《阜阳市卫生系统通讯录》的通 知
卫办函〔2011〕19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分局,市直各卫生单位:
近几年,由于各单位人员变动较大,2007年制作的“阜阳市卫生系统通讯录”中许多信息已发生变化。为保证联络渠道的畅通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决定重新编印《阜阳市卫生系统通讯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录范围
1、市卫生局机关工作人员;
2、各县市区卫生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县市区直各单位班子成员及办公室主任;
3、市直各卫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中层以上干部;
4、各民营医院主要负责人及办公室主任(市卫生局审批的民营医院由市卫生局安排报送,各县市区卫生局审批的由各县市区卫生局统一报送)。
二、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卫生局将辖区内所有上报单位通讯录信息汇总审核无误后,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到市卫生局办公室。
2、市直各卫生单位通讯录信息直接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到市卫生局办公室。
3、上报截止时间: 2011年4月15日。
4、要严格按照统一格式报送,通讯录上报格式见附件。
5、联系人:市卫生局办公室 胡允凯 电话:2118844,邮箱地址: fyhyk@126。com。
附件:阜阳市卫生系统通讯录上报格式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阜阳市卫生系统通讯录上报格式
单位名称: 值班电话: 传真:
姓名 | 职 务 | 办公室电话 | 住宅电话 | 手 机 |
填报人: 审核人: 报送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