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2010年公开招募医药卫生类毕业生公告
根据省卫生厅、人事厅、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经县编委同意,我县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募20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医药卫生类毕业生到镇卫生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范围
1、招募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应、历届本、专科毕业生(含“3+2”高职毕业生)。
2、招募范围:(1)在我县报到或户籍在我县(包括夫妻一方户籍在我县)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2)祖籍在我县的外县本科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志从事基层农村卫生工作;
2、所学专业与招募专业相符,除应届毕业生外,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3、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科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三、招募专业及名额
共20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8名、护理专业10名、医学检验专业2名。专业及名额根据报名情况可适当调整。
四、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者须提供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家庭户口簿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夫妻一方为庐江户籍的外县籍毕业生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簿,祖籍庐江的外县籍毕业生提供父母户口簿。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2010年8月4-6日。
报名地点:庐江县卫生局人秘股(县中医院内,联系电话7322732)。
2、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如招募专业报考人数与招募计划数的比例不足1.5:1的,相应调减该专业招募名额,报考该专业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时间120分钟,采取百分制(保留2位小数)。根据招募计划数按1:1.5的比例分专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同为面试人选)。
面试参照人事部《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办法》、《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等规定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专业医学基础理论及实践能力,采取百分制(保留2位小数),现场评分,现场亮分。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7:3权重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直接进入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招募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成绩相同,按学历高的、有无执业资格的依次排序。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在县级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缺额,在招募专业对应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4、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由县人事局、卫生局联合组织实施。凡受过刑事处罚、记过以上纪律处分或正在立案查处人员,取消其招募资格。因考核不合格缺额,按考试总成绩在招募专业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5、聘用: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招募人选,实行编内聘用制管理(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招募对象到镇卫生院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并与县卫生局签订《公开招募医药卫生类专业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协议书》、与聘用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
五、工作监督
招募工作由县人事局、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监察局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确保招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0565-7329642
庐江县人事局
庐江县卫生局
201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