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卫计[2010]5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及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规范村卫生室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群众提供安全、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有力保障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顺利推进,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各乡镇卫生院要继续加大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工作领导,严格按照金卫业[2009]27号《金寨县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四到位、四规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金卫业[2010]31号《金寨县规范化村卫生室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做好村卫生室一体化规范管理工作。
(一)加强工作指导。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实行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的指导与监管,高度重视村卫生室的医疗安全,不断加强对村卫生室医疗质量、公共卫生服务及新农合门诊统筹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对乡村医生进行医疗安全意识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真正做到门诊登记、处方、输液记录、转诊、出诊登记书写规范,完整准确,合理使用药物,及时上报各种规定报表和信息。
(二)加强业务监管。各乡镇卫生院要做好本辖区非法行医情况的清查摸底,随时掌握情况,积极配合县卫生主管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活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顺利进行,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三)加强财务管理。各乡镇卫生院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收费标准,及时调整收费价格,做到令行禁止。村卫生室(站)要使用统一的收费票据,建立账务,准确核算。各乡镇卫生院要按照村卫生室业务收入合理提取基金,实行专款专用。
(四)加强档案管理。乡镇卫生院要指导村卫生室收集、整理村卫生室各种资料,要将上级来文、宣传培训、奖惩、财务账目、药品购销记录、既往诊疗记录、报表、检查记录及乡村医生个人档案等阅卷归档,做到资料完整,收集及时,有据可查。
(五)乡镇卫生院要集中十天时间,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站)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督导,确保2007年至2010年度民生工程安排项目的村室实现一体化管理。以乡镇为单位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站)总数不得低于行政村数,为村村有一所实行药品零差率的村卫生室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加大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工作进度和质量。至年底所有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站)全部做到药品零差率销售。
(一)严格执行安徽省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制度及相关规定,每月村室(站)按时向乡镇卫生院申报用药计划,且原则上每月不超过三次,由乡镇卫生院在药品采购平台上进行网上统一采购,严禁私自采购,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采购、保管和使用药品,保证药品质量,降低药品价格,不得擅自提高药品价格,造成药品价格混乱,不得损害患者利益。
(二)要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和物价部门核定的医疗收费,实行明码标价。要求处方划价准确,费用明细标明,处方完整清楚,药款相符,价格合理准确,不得出现处方没有单价只有总价,或者没有价格的现象。各乡镇卫生院要加强村卫生室执行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价格政策执行到位。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查处。
(三)县局将对村室(站)执行零差率情况作为财政给予政策性补助的主要依据,对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零差率补助。
金 寨 县 卫 生 局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抄报:县医改领导组,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