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国庆节日期间医疗卫生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2010年国庆节日即将来临,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卫生局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医疗卫生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医疗服务管理。节日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合理安排医疗机构门急诊服务,强化临床一线值班力量,完善节日期间医疗服务流程,落实岗位责任制度、首诊负责制度,确保医疗安全,杜绝重大医疗事故和纠纷。
二、认真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应急服务。要高度重视防控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大力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预测、信息发布工作。切实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医疗、疾控、监督机构要落实应急队伍、设备、车辆和药品,一旦发生灾害事故,要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开展疫情监测和医疗救治工作。当前,我省霍乱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要进一步规范腹泻病门诊的设置和预检分诊工作;加强腹泻病监测报告,继续做好疫情日报、零报,提高反应灵敏度;要加强防治知识和爱国卫生工作,提高群众防控意识和能力,严把“病从口入关”;要做好物资和技术储备,做好应对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要针对单位实际,对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隐患制定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重点抓好医疗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危险化学品的监督和管理;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和监控;要害部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各单位要及时组织进行自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重大信息报告和值班工作。节日期间实行重要信息每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单位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外出请假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工作制度,安排领导带班和值班,所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重要事情及时请示报告,确保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