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我局对2007年至2010年出台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示如下:
一、经清理审查以下12项文件有效,并遵照执行
1、关于印发《金寨县村卫生室(站)、诊所从业人员准入、变动、辞退、注销有关规定》的通知(金卫办[2007]91号)
2、关于印发《金寨县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业务统一管理办法》的通知(金卫业[2007]69号)
3、关于印发《金寨县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金卫计[2007]29号)
4、关于印发《金寨县卫生局机关管理制度》的通知(金卫办[2008]18号)
5、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工作程序的通知(金卫监[2008]1号
6、关于印发《金寨县卫生局优抚对象医疗优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金卫办[2009]44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的若干规定》(金卫业[2009]57号)
8、金寨县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办法(金卫业[2009]58号)
9、关于印发《金寨县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说明理由制度等五项制度》的通知(金卫监[2009]11号)
10、关于印发卫生监督分所工作制度的通知(金卫监[2009]14号)
11、关于印发《金寨县护士定期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金卫业[2009]107号)
12、关于印发《金寨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房屋管护办法》和《金寨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房屋管护督查办法》的通知(金卫计[2010]19号)
二、鉴于医改政策的执行,以下3项文件规定内容新政策出台后,同时废止和失效
1、关于印发《金寨县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药品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金卫计[2007]28号)
2、关于印发《金寨县医药购销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金卫办[2008]114号)
3、关于印发《卫生系统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金卫办[2009]7号)
金 寨 县 卫 生 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