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卫疾妇[2011]16号
关于抓紧做好2011年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梅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医疗保健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1年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卫妇疾秘[2011]329号)、《六安市卫生局关于下发2011年全市妇幼卫生工作计划要点的通知》及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县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年初下达的任务指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项目2011年度目标与任务
(一)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重点指标:
1、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以乡为单位达95%以上;
2、产前检查覆盖率达95%以上;
3、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救助)率达100%(包括县外来院分娩及流动人口孕产妇)。
(二)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重点指标:
1、检查任务数,县政府办[2011]20号文件已明确至各乡镇;
2、项目乡镇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60%以上;
3、可疑病例追访率达95%以上。
(三)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重点指标:
1、叶酸服用率达到70%以上;
2、叶酸服用依从率达40%;
3、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75%以上。
1、住院分娩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100%;
2、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艾滋病病毒抗体快速监测点乡镇医疗机构达90%以上;
3、艾滋病、梅毒、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对应干预措施达90%以上;
4、孕产妇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快进度
四项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涉及面光,任务量大,时间紧迫。因此,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县直医疗保健机构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地位,要主动谋划,当好当地党委政府参谋,落实相关人员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方案,确保项目规范有序实施。
(一)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既是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又是民生工程,各单位近期开展自查,对今年元月1日以来未补助的孕产妇务必于6月底前补助到位,确保一例不漏。同时,还要紧密结合“降消”项目,注重抓好产科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高危孕产妇管理,保证全县广大孕产妇生命安全。
(二)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上半年,我县在全省7个试点县进度最慢,现已引起省卫生厅及市卫生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乡镇卫生院排除各种困难,紧密联系妇联、计生部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项目检查完成时间整体提前,确保全县在8月底前基本完成任务,包括2010年度乡镇未完成的任务数,9月份全省试点县要对3年项目进行回顾总结。
(三)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要充分调动村卫生室和村保健员积极性,及时发放药品并扎实做好跟踪随访工作,绝不允许药品长期存放在卫生院而未发下去的现象存在。同时,乡镇保健员要主动与县妇幼保健院婚检登记处联系,及时掌握本乡镇所结婚登记人员领药情况,以便做好随访工作。
(四)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各项目单位要注重抓好相关人员防治知识培训,县医院、县妇幼保健院要加快初筛实验室建设进度,县疾控中心与县妇幼保健院加强对乡镇检测点建设的指导。
三、及时报送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
(一)月报时间和内容:各乡镇于每月21日前(节假日顺延)上报前一月的信息,上报内容由县妇幼保健院信息科统一下发。
(二)季报时间和内容:各乡镇于每年每季度第一个月(即元月、4月、7月、10月)1日前上报上一季度报表,元月1日前上报上一年度第4季度报表,报表内容由县妇幼保健院信息科统一下发。
金寨县卫生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妇幼卫生 项目 通知
抄 报:市卫生局妇社科
抄 送:县财政局、县妇联、市妇幼保健所
金寨县卫生局办公室 2011年6月20日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