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卫办[2012]7号
关于聘任卫生监督检查员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梅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认真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扎实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根据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卫生厅《安徽省卫生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通过单位推荐、集中培训和考核,经研究同意,聘任马师锐等56名同志为我县卫生监督检查员。凡此前已取得卫生检查员资格,因工作变动本次没有聘任的卫生监督员的证件由所在单位收回上缴县卫生局,其卫生监督检查员资格一并注销。
金 寨 县 卫 生 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报:县政府,市卫生局
抄送: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