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县委办《关于开展“慈善一日捐”暨“两节”送温暖捐资活动的通知》(办[2012]120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活动要求如下:
一、捐款对象及标准
根据上级统一要求,全县卫生系统干部职工参与捐款。根据职务(职称)类别进行捐资,具体标准如下:副高级职称200元,正科级干部(含中级职称)150元,副科级干部100元,其他干部、职工50元。
二、活动时间:2012年12月5号前完成捐资任务
三、捐款途径: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捐款请直接交县总工会收,乡镇卫生院请将捐资先存入中国银行金寨支行181203371723账号,再带入账单到县民政局二楼县慈善协会开具捐资收据。
四、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做好登记、造册,注明捐赠人姓名及金额。各单位捐款数额要及时报县卫生局办公室。
2、此次捐款任务必须于12月5日前完成,时间紧、任务重,卫生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县里将对此次捐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金 寨 县 卫 生 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