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卫办〔2012〕92号
关于认真做好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 知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现就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对象是广大患者和人民群众,安全问题至关重要。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常抓不懈的指导思想,以对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长期性和反复性,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综合预防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超前防范,切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一)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县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各种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和报告及职业病报告工作的管理。各医疗机构要密切关注本辖区高发人群、突发事件、聚集性疾病及不明原因疾病,切实做到实时掌握信息。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及时上报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做好疫源追踪和密切接触者管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要及时准确地做好传染病疫情信息收集报告工作,提高防控工作的透明度,及时消除社会恐慌心理。
(二)做好卫生应急工作
各医疗机构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建立卫生应急队伍,随时做好承担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准备,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启动卫生应急响应机制,确保信息准确畅通和处置及时有效。
(三)做好医疗安全工作
各医疗机构要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医院管理年”,“医疗质量万里行”等活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进一步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责任制,做到制度健全、管理到位、责任到人。要经常性的开展医疗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对在用医疗仪器、电梯等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以及对医疗安全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管理,消除医疗安全隐患。认真落实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和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要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完善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消毒灭菌监测和医院感染报告制度。要加强传染科或发热门诊的管理,做好医院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防护工作,防止疫情院内传播。加强对患者的疏导和安全管理,加大对病房的安全巡视力度。定期对职工开展医疗安全教育,增强依法从业意识和责任心,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确保病人就医安全。要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和医疗安全事件的防范及处置机制,预防医疗事故发生,减少医患纠纷。
(四)做好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监管隐患排查工作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根据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加强对宾馆、饭店、超市、集中式供水单位等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饮用水、公共场所、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专项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农村、小集镇自来水卫生监督,防止因水源污染导致群体性安全事件的发生。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查处违规医疗广告。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卫生监督举报投诉的受理工作,及时查处重大举报投诉事件,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做好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各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认真开展内部安全大检查,全面查找安全漏洞和火灾隐患,努力减少致灾因素。落实患者疏散、撤离、救治等预案的演练,门诊、病房等重点地区的监控、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要完好齐全,紧急疏散通道畅通。高压氧舱、锅炉及其他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配电室、电梯、水、电、气等设备设施要经常检查检修,精麻药品管理、放射源管理、消毒隔离等重要环节及其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保管、应用要做到万无一失,安全监管无缝对接。要加强安全保卫巡查,严防各类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
(六)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要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医务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灭火救灾能力。要认真履行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紧紧围绕“加强督查,摸清隐患,深入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的检查,要对灭火器、消防栓、禁烟标志进行检查,及时更换失效的灭火器,指定专人管理,醒目处必须张贴有禁烟标志。要对安全通道畅通情况进行检查,务必做到通道畅通、疏散标志鲜明;要加强对财务室、库房、病房等重点场所的防火设施和氧气、高压消毒锅、酒精等易燃易爆品进行检查,切实加强管理;定期对电线及开关进行检查,对老化的线路及时予以更换;对医院使用的取暖器、电炉和电热捧等高功率电器要落实专人看管,严禁院内冬季明火取暖。认真落实各项防范设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七)做好在建工程的安全工作
县医院、中医院及有关乡镇卫生院等有建设项目的单位,要严格招投标程序,加强项目管理,要将安全生产的内容纳入招投标协议之中。对已开工和正在建设的工程,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要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督促落实,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八)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工作
要加强单位公车安全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必须明确一名负责人具体分管单位车辆安全,制订车辆管理制度;单位车辆专职驾驶员为该车辆管理和安全责任人,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与单位签订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驾驶人坚持安全驾驶,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和超速驾车。各单位的车辆必须按时购买完整的车辆保险,不能脱保,不能漏保;配备必要的冬季行车防滑防冻设备;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除工作用车和值班车辆外,所有车辆一律进行封存,停放在指定地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用公车外出。遇交通事故,要在及时妥善处理的同时,迅速将事故发生原因、经过及现场处理结果书面上报县卫生局及有关单位,不得瞒报、漏报、谎报。如发生瞒报、漏报、谎报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要加强对单位职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职工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三、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一岗双责”,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并与创建“平安医院”等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与日常监督检查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与技术进步结合起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提升应急处置和医疗卫生救援能力。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将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个部门、环节、岗位、职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二)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立即全面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自查,不仅要查现场隐患,更要查找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做到严格细致、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抓紧时间整改,对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的,制订有效措施,针对性加强管理。县卫生局将对全县卫生系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全面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建立落实、重点部门部位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整改等情况。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落实工作责任追究,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实一线力量,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重点加强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安排本单位一名领导带班,确保信息通畅。对值班人员开展安全防火、通讯设施使用、紧急事件处置和应急措施启动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对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灾害事故、重大疫情以及不稳定因素等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置,严禁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
金 寨 县 卫 生 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抄送:县委、县政府、县安委会、县委宣传部、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