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卫医〔2013〕16号
关于对金寨县2012年统一招聘乡镇卫生院
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开展培训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医疗机构:
根据《2012年度安徽省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对新招聘录用的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岗位培训制度要求,现组织对2012年我县统一招聘录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对2012年全县统一招聘录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培训,医学类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大专以上学历共18人进行为期一年的全科医生岗位培训(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培训考核单位
培训考核分为培训过程考核和培训结业考核,以培训过程考核为重点。培训过程考核主要由县培训基地具体组织实施;培训结业考核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负责具体组织理论结业考试,市人民医院负责具体组织实践技能考核。
根据市卫生局要求,本次培训安排在省卫生厅认定的全科方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金寨县人民医院)进行,其中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人员安排在省中医药管理局认定的中医类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六安市中医院)进行。
三、培训时间:2013年4月—2014年3月
四、资金安排
根据2012年省人社厅、省卫生厅继续组织开展了全省统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省财政按照医学类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科生1万元/人标准予以补助,专项使用,主要用于招聘人员岗位培训阶段的工作、生活补助。补助经费已通过《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厅《2012年招募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医院工作省级补助资金(指标)》(财社〔2012〕434号)和《关于清算2012年招募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医院工作省级补助资金(指标)的通知》(财社〔2012〕2389号)下达。其中2012年我县统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补助经费缺额部分(1万元)将从2013年招聘人员岗位培训经费中给予补足。
五、相关要求
1、统一组织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培训是医改工作目标任务之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参训人员培训。
2、培训基地(县人民医院)要强化组织领导,分级负责,分类指导,保证培训质量,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3、培训基地(县人民医院)负责本次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在项目结束后提交项目总结报告。
金 寨 县 卫 生 局
二○一三年五月五日
报:市卫生局
送:县财政局